# 門牌號數點裝？位置、清晰度同固定前核對

> 門牌首先係俾訪客、郵遞同緊急服務清楚辨認，唔只係門口裝飾。更換前核對官方門牌、管理處要求及共用位置使用限制，避免自行改號或被裝飾遮住。選字款時要睇日夜對比、觀看距離同開門後位置，固定方式亦要配合底材及防火門限制。

Updated: 2026-10-19
Author: Homore 編輯 · Homore 數據及工程編輯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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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牌首先係俾訪客、郵遞同緊急服務清楚辨認，唔只係門口裝飾。更換前核對官方門牌、管理處要求及共用位置使用限制，避免自行改號或被裝飾遮住。選字款時要睇日夜對比、觀看距離同開門後位置，固定方式亦要配合底材及防火門限制。

## 重點速覽

- **誰負責**：物業業主有責任標示估價署編配嘅門牌號數。
- **位置**：入口上方或兩旁，不應被遮蔽。
- **尺寸**：每個號數（數字及英文字母）最少 **50 毫米高、40 毫米闊**。
- **顏色**：號數或門牌顏色要同背景明顯對比；損壞或唔齊全要盡早修理更換。
- **村屋**：鄉郊樓宇用**表格 BN(2)** 申請門牌，附業權文件同位置地圖。
- **見到冇門牌**：可以用**表格 BN1** 或網上 e-BN1 通知估價署。

## 開始前，先核對呢三件事

- 按現有正式地址確認數字、樓層及單位，唔將自訂名字當門牌。
- 由走廊行近及夜間照明下試讀，避免反光、陰影或細字。
- 先問清安裝位置可否鑽孔、黏貼或接電，保留門扇防火性能、原有規格及公家飾面。

## 門牌號數由邊個編配、邊個負責

[差餉物業估價署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our_services/building_number.html)負責編配全港樓宇門牌號數，並確保標示正確。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（第 123 章），署長獲授權向建築物擁有人發出命令，規定標示獲編配嘅門牌號數。

估價署亦解釋，定期推行門牌宣傳同地區標示運動，係為咗令**郵差同緊急救援人員**等更有效率咁服務市民（[估價署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our_services/building_number.html)）。

| 角色 | 責任 |
| --- | --- |
| 差餉物業估價署 | 編配門牌號數；可發出標示命令 |
| 業主 | 標示獲編配嘅門牌號數（[常見問題第 5 題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faqs/building_number.html)） |
| 業主及使用人 | 估價署建議同時標示單位識別編號、指示標誌，以及商場、樓宇、街道中英文名稱 |
| 發展商／認可人士 | 新樓取得施工同意書後可申請臨時門牌，收到落成文件後估價署編配正式門牌 |

## 門牌點裝先清楚

估價署喺[服務頁面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our_services/building_number.html)同 2007 年發出嘅[《執行守則》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doc/tc/Practice_Note.pdf)有以下建議：

| 項目 | 建議 |
| --- | --- |
| 位置 | 樓宇入口處上方或兩旁，不應被遮蔽 |
| 尺寸 | 每位數字及英文字母最少 50 毫米高、40 毫米闊 |
| 顏色 | 門牌號數或門牌本身顏色要同背景明顯對比 |
| 保養 | 損壞同號數唔齊全嘅門牌應盡早修理同更換 |

### 實際做法

1. 先確認門牌號數：睇返差餉單、地契或物業文件上嘅地址。
2. 量度入口上方或兩旁可以裝嘅位置，避開招牌、冷氣機、簷篷。
3. 揀深淺對比明顯嘅門牌，例如淺色牆用深色號數。
4. 確保每個號數至少 50×40 毫米。
5. 裝好之後喺街上睇一睇，日夜都清楚易見。

## 唔標示會點

[估價署常見問題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faqs/building_number.html)同[《執行守則》4.3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doc/tc/Practice_Note.pdf) 都列明：

- 估價署可以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第 32(2) 條，向冇標示門牌號數嘅業主發出**標示命令**。
- 冇合理辯解而唔遵從，即屬違反第 40(1C) 條，一經定罪可處**罰款 $2,000 及監禁 6 個月**。

《執行守則》亦講明，標示命令一經發出，就要強制執行標示門牌號數。

## 村屋點申請門牌

[《執行守則》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doc/tc/Practice_Note.pdf)適用於所有地區，**新界村落嘅鄉郊物業除外**。鄉郊樓宇想申請門牌，估價署[常見問題第 2 題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faqs/building_number.html)指示用表格 BN2。根據[申請表格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doc/tc/forms/BN_Application_Form_Chi.pdf)：

| 要填／要附 | 內容 |
| --- | --- |
| 樓宇地址／位置 | 例如丈量約份編號及地段編號 |
| 差餉／地租評估 | 有冇評估，有就填估價編號 |
| 申請人身份 | 業主、業主代理人、使用人或使用人代理人（代理人或使用人要附業主授權書） |
| 證明文件 | 證明業權文件副本（土地註冊處最近記錄）；清楚顯示物業位置及範圍嘅地圖 |
| 遞交方法 | 郵寄、親身、傳真或電郵至估價署（樓宇門牌組／新界區） |

## 地舖、兩街交界嘅門牌

[《執行守則》第 3 段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doc/tc/Practice_Note.pdf)講述新建樓宇編配門牌嘅原則，對地舖業主好有參考價值：

| 情況 | 守則內容 |
| --- | --- |
| 一般原則 | 跟街道起點同走向，左邊單數、右邊雙數 |
| 單一業主或屋苑、商場 | 可按要求根據臨向任何街道編配單一門牌 |
| 小型發展分拆發售嘅地下單位 | 每個臨街地舖編配獨立門牌，上層單位另一個門牌 |
| 兩街交界或前後街 | 地下單位各自跟臨向嘅街道編配 |
| 合併或分拆地舖 | 發展商／業主可彈性處理更改單位識別編號 |
| 樓宇拆卸 | 現存樓宇拆卸後門牌號數即告無效 |

## 裝修或外牆翻新時要留意

以下工程期間，門牌有機會被拆走、遮住或者整爛：

- **外牆翻新或大廈維修**：搭棚、髹油、換紙皮石時，入口門牌可能要暫時拆除。
- **換大閘、鐵閘或簷篷**：新閘或簷篷可能遮住原本門牌位。
- **地舖換招牌**：新招牌可能蓋住門牌。

建議喺工程合約或法團／管理處嘅施工安排度寫明：完工時要裝返門牌，並符合估價署嘅位置、尺寸同對比建議。大廈維修嘅申請程序可以參考[管理處裝修申請攻略](/guides/guanlichu-shenqing)；如果涉及資助，可以睇[樓宇維修資助攻略](/guides/zizhu-jihua)。外牆加裝簷篷、招牌等可能屬小型工程，詳情見[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攻略](/guides/xiaoxing-gongcheng)。

## 常見錯誤

1. **以為門牌係管理處或政府嘅事**：估價署列明業主有責任標示。
2. **號數太細或顏色太淡**：最少 50×40 毫米，要同背景對比。
3. **俾招牌、冷氣機遮住**：門牌不應被遮蔽。
4. **翻新後唔裝返**：可能收到標示命令。
5. **村屋用錯程序**：鄉郊物業用表格 BN2 申請，唔係跟市區《執行守則》。

## 門牌檢查清單

- 確認門牌號數同物業文件一致
- 門牌喺入口上方或兩旁，冇被遮住
- 每個號數最少 50 毫米高、40 毫米闊
- 顏色同背景對比明顯
- 損壞或唔齊全即刻修理更換
- 外牆、大閘、招牌工程完工後裝返門牌
- 村屋：準備業權文件同位置地圖，用 BN2 申請

## 相關攻略

- [管理處裝修申請攻略：按金同噪音](/guides/guanlichu-shenqing)
- [樓宇維修資助攻略：仲有邊啲計劃、點申請](/guides/zizhu-jihua)
- [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攻略：邊啲要申報](/guides/xiaoxing-gongcheng)

## 常見問題

### 門牌號數由邊個負責裝？

業主。[差餉物業估價署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faqs/building_number.html)列明物業業主有責任標示估價署編配嘅門牌號數。

### 門牌要幾大？

估價署建議每個號數最少 50 毫米高、40 毫米闊，顏色同背景要明顯對比。

### 門牌應該裝喺邊？

樓宇入口處上方或兩旁，而且不應被遮蔽。

### 唔裝門牌會唔會罰？

估價署可以根據《建築物條例》第 32(2) 條發出標示命令；冇合理辯解唔遵從，一經定罪可罰款 $2,000 及監禁 6 個月。

### 村屋點申請門牌號數？

用估價署表格 BN2，附證明業權文件副本（土地註冊處最近記錄）同顯示物業位置及範圍嘅地圖，可以郵寄、親身、傳真或電郵遞交。

### 見到隔籬舖冇門牌可以點？

可以填估價署「沒有標示門牌號數資料提供表」（表格 BN1），或者用網上 e-BN1 通知估價署跟進。

### 新樓幾時有門牌？

發展商或認可人士取得施工同意書後可申請臨時門牌，《執行守則》指一般簡單個案約一個月內編配；收到落成文件後再編配正式門牌。

## 參考資料（2026年10月核對）

- [差餉物業估價署｜樓宇門牌號數 — 引用內容：估價署編配門牌；《建築物條例》授權發標示命令；位置、50×40 毫米、對比、修理更換；建議標示單位編號及名稱；2007 年《執行守則》；方便郵差及緊急救援人員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our_services/building_number.html)
- [差餉物業估價署｜樓宇門牌號數常見問題 — 引用內容：新樓施工同意書後申請臨時門牌、落成文件後正式門牌；鄉郊用表格 BN2；BN1／e-BN1 通報；業主有責任；第 32(2) 條、第 40(1C) 條、罰款 $2,000 及監禁 6 個月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tc/faqs/building_number.html)
- [差餉物業估價署｜標示樓宇門牌號數、單位識別編號、指示標誌及街道、商場和樓宇名稱的指引（執行守則） — 引用內容：不適用於新界村落鄉郊物業；簡單個案一個月內編配臨時門牌；編配原則（單雙數、單一門牌、地舖獨立門牌、兩街交界、合併分拆、拆卸註銷）；4.2 式樣；4.3 違反標示命令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doc/tc/Practice_Note.pdf)
- [差餉物業估價署｜申請表格－鄉郊地區樓宇門牌（BN(2)(08/2023)） — 引用內容：地址（丈量約份及地段編號）；差餉／地租評估；申請人身份及授權書；業權文件副本及地圖；遞交方式](https://www.rvd.gov.hk/doc/tc/forms/BN_Application_Form_Chi.pdf)
